广西是一个多民族聚居,集“老、少、边、山、穷、库”于一体的西部欠发达地区,有98个革命老区县(市、区,以下统称县),占自治区111个县的88.28%。一直以来,广西财政积极支持革命老区发展,特别是近年来在支持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牢记领袖嘱托,开启老区新征程
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广西的革命老区发展。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的第一站,就到了桂林市全州县毛竹山村。1934年湘江战役时,敌我双方投入兵力最多、持续时间最长、中央红军伤亡最惨重的脚山铺阻击战就发生在这里。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广西工作汇报后,发表了“4·27”重要讲话,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决不能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想法”,要求广西在新起点上接续奋斗,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切实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统领全局、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大力支持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开创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奋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八桂大地落地生根、结出硕果。
巩固脱贫成果,财政展现新担当
一是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坚持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摆在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并倾斜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重点地区。市县衔接资金投入情况纳入本级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确保衔接资金规模“只增不减”。截至2022年6月,全区各级财政共筹措落实衔接资金208.07亿元,支出进度为36.3%。其中:自治区财政下达2022年衔接资金176.34亿元,投入98个革命老区县的资金规模为169.33亿元,占比为96.02%。
二是积极安排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根据《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自治区财政厅按照因素法分配下达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重点支持革命遗址保护、革命纪念场馆的建设和改造、烈士陵园的维护和改造、老红军及军烈属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维护、革命老区乡村道路和饮水安全等设施的建设维护,以及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的改善。截至2022年6月,自治区财政筹措落实12.97亿元,其中:安排7600万元用于左右江革命老区、红军长征桂北沿线地区定额补助,安排1600万元用于桂北红色文化传承纪念设施建设维护补助。
三是继续加大脱贫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广西54个脱贫县全部为革命老区县,根据自治区继续支持脱贫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方案,列入整合试点的革命老区县可以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需要,将整合涉农资金在规定范围内打通,统筹用于农业生产、畜牧生产、水利发展、林业改革发展、农田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农村环境整治、农村道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乡村旅游等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2022年,54个脱贫县计划整合涉农资金113.74亿元,比2021年全年实际整合规模增加0.4亿元,截至2022年5月底,支出进度为33.07%。
推进乡村振兴,打造示范新模式
2022年5月,在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的大力支持下,广西获得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示范区名额2个,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共8000万元。自治区财政厅、乡村振兴局根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广西革命老区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实际情况,组织全区开展示范区申报工作,要求各市对所辖县申报的示范区项目进行初评后择优推荐1个项目。2022年6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广西遴选出示范带动作用强、条件较为成熟的2个项目: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古河红旅融合综合体乡村振兴示范区、百色市凌云县“泗水缤纷”三产融合乡村振兴示范区。
古河红旅融合综合体乡村振兴示范区自然资源丰富,发展红色旅游产业条件优越。示范区不仅有大化红水河—七百弄风景名胜区(部分)、红水河“百里画廊”、龙伏泉—清水河—古河小瀑布、三仙洞、百马翠竹、巴楼山、贺巴高速“大化服务区”网红打卡地等景点,还有大化革命纪念馆(纪念碑)、覃国翰将军故居、初心路等红色资源。早在2016年以来,示范区两个乡镇累计投入水利、道路、农业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2.3亿元,产业奖补资金1560万元,红色文化基础建设资金1828 万元,广东帮扶广西财政协作资金650万元,招商引资金额超过4000万元。目前,示范区建有千只湖羊示范场、七百弄鸡养殖场、肉牛养殖场等特色产业园区,实现村村有稳定的增收产业。2022年,示范区计划安排4000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整合其他财政资金并撬动社会资金投入,预计项目投资规模达到2.29亿元。
贯彻新发展理念,助推革命老区焕发新生机
广西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勇担历史使命,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1+1+4+3+N”目标任务体系(即一个政治保证、一个总目标、“四个新”总要求、三个共同愿景、一系列工作要求),在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积极助推革命老区在乡村振兴的新征程上闯新路、换新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支持革命老区发展。深刻认识支持革命老区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极端重要性,深刻认识支持革命老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现实紧迫性,坚决克服喘口气、歇歇脚的思想,以滚石上山的革命老区精神接续奋斗,聚焦重点群体、重点区域、重点工作,梳理完善财政扶持政策和资金保障机制,全力支持防范化解各种潜在返贫致贫风险,让革命老区脱贫致富的基础更加牢固,让老区群众乡村振兴的步伐更加稳健。
二是保持财政投入力度“只增不减”。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将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资金需求,实现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只增不减”。统筹用好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自治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各类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的支持力度,对革命老区给予大力支持。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加大资金、资源和项目的统筹力度,积极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产业项目和集中供水、污水垃圾处理等有一定收益的基础设施类项目,合力支持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向统筹整合要财力、向精细管理要效益。
三是树立革命老区资金管理优秀典范。自治区财政厅将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业务指导,推动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示范区项目尽快落地见效,鼓励示范区探索创新更多切实可行的产业项目运营模式和利益联结机制。在全区范围内遴选出一批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管理扎实、联农带农富农机制明显、一二三产融合成效好的示范县和典型案例,总结提炼适合广西实际、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